晨报讯子女反对、亲友非议、彼此财产难以理清,这常常成为黄昏恋老人再婚的障碍,罗风荣和陆剑两位老人便遭遇了同样的尴尬。同居半年之后,他们终以分手收场。“你生病时我照顾了你这么多天,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费你都要赔我。”分手之后,老太向曾经的恋人提出了如此要求。
两老人宁同居不结婚
2007年6月份,在一家婚恋机构组织的相亲会上,罗风荣结识了陆剑,两个人都已年近七旬。“老伴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,儿女们也都各自成家,一个人生活太孤单了。”两位老人的背景和心境出奇的一致,他们的感情也因此急速升温。儿女们对老人的黄昏恋却表现得相当冷淡:“都这么大把年纪了,还结什么婚?”据陆剑老人介绍,其实他和子女最担心的还是财产问题,结婚之后万一他有了三长两短,这遗产继承肯定是个大问题,子女和再婚老伴难免会发生纠纷。
再三权衡之下,陆剑与罗风荣采取了折中的办法。今年1月份,他们都搬出了各自的房子,花钱在中央门小市新村租房同居。“只同居不结婚,这样过一辈子挺好。”两位老人认为。
老太向老汉讨护理费
当真正住在一起之后,罗风荣才发现彼此之间有许多不可调和的问题。“我们性格都不好,都很急躁,动不动就吵架。”罗风荣说,双方的感情也在不断的争吵之中渐渐变淡了。今年7月份,陆剑一巴掌扇了罗风荣一个耳光之后,两位老人彻底分了手。
由于没有结婚,罗风荣与陆剑的分手倒也变得简单许多。让陆剑没有想到的是,昔日的老伴罗风荣竟翻脸不认人,找上门索债来了。陆剑与罗风荣恋爱期间曾经患了一场大病,住院治疗了半个月,那段时间都是罗风荣在照顾。“我们都分手了,没有任何关系,我又不是你老婆,我当时就像你的护工一样,你要赔偿我护理费、来回交通费和伙食费。”
陆剑对罗风荣的要求怎么都想不通:“当初她是义务照顾我的,我有必要支付这些钱吗?”
调解后获赔2500元
两位老人互不相让,当初的情谊已荡然无存,双方为此一度争执到小市街道。小市司法所介入调解了此事,最终经过调解,陆剑补偿罗风荣半年的伙食费1700元、住院期间的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费计800元,共计2500元。赔偿之后陆剑连连感叹:“幸亏当时没结婚,不然万一离婚的话,这钱财的事情更麻烦。”
婚内财产约定是条路
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王明律师认为,对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处理,按照共有关系解决,对同居期间的互助行为,即医院照顾行为,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,应按照公序良俗原则判定,个人认为适当补偿符合中华民族传统。实质上老人再婚,是完全可以纳入现行法律处理的,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双方财产可以如何处理,即在婚姻存续期间,可以约定一部分是共同财产,一部分是个人财产,即AA制,能够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财产纠纷。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来源:南京晨报 作者:彭健 潘世干 姚均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