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日上午又闷又热,仓山区婚姻登记处来办证的市民寥寥无几。上午11时左右,一对20多岁的年轻人来到登记处,两人都热得满头大汗。
“热死人了!”女的一边扇着手中的帽子,一边愤愤地说。
“热死人了你还一定要来。”男的在一旁不满地说。
“本来今天不想来的,谁让你妈太欺负人了。”女的气不打一处来,说完便向工作人员申领离婚协议书。
填到“离婚原因”一栏时,女的愣住了,不知怎么写才好。她悄悄扭过头,朝男的看了一眼,只见男的一脸不屑。女的立马被这眼神激怒:“是你们家说话不算话,还能怨我?”
原来,两人去年8月结婚。结婚前男方父母出资15万元,为儿子付了金山一套新房的首付。因为老两口担心出现变故,所以执意在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,但是约好儿子婚后可以将儿媳的名字加上。
1年快过去了,男方父母迟迟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的名字。老婆由此觉得老公不再爱自己。
小陈说,其实她也不是想图什么,就是觉得不加名字就没什么安全感,加名字无非是个心理安慰罢了。
小徐也一肚子苦水,他说房价涨了,房贷负担确实很重。父母辛苦一辈子才攒钱付了首付,他们也不想出什么问题,想过两年稳定了再加名字也不迟。
说话过程中,两人的怒气渐渐平息,看着“离婚原因”一栏,小两口相视苦笑,都不愿再填下去。
“不就是加个名字吗?何苦呢?”小徐说,“回去我给他们好好做做思想工作,大不了先斩后奏。”说完,他把小陈的腰一搂,半拖半拽地拉出了登记处。
专家点评:
有关婚姻专家称,受传统“男婚女嫁”的观念影响,很多人认为男性理应在组建和维系家庭中承担更大的责任,女方婚后多随男方居住,所以婚房多由男方购置。由此一来,很多女性认为,既然房子是结婚用的,即使是由男方出资,也应写上双方的名字。
其实,爱情和无偿赠予的房产并无实质关联。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给予的安全感,不应过于在乎。夫妻双方应该放平心态,只要真心真意在一起,这些都不是问题。
(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