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龙虎网报道】在南京打工的盐城人朱强娶老婆花了8万元,结婚11天后,女方就回娘家再也不回来了。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,女方反跟男方要青春损失费。
去年正月初八,在媒人的介绍下,27岁的朱强认识了比自己大一岁的尹丽。朱强告诉记者,在父母的催促下,同年农历四月二十六,朱强和尹丽订婚了,并将结婚日期定在了农历八月初五。
结婚当然是喜事,朱强家为此修建了房屋,布置了新房。光礼金就给了女方5万元,还有酒席之类的,总共花费有8万元。
说到结婚,领取结婚证是理所当然的,可女方却不愿去领。尹丽及其父母反复说:“只要两个人好就行了,结婚证办过婚礼再领也不晚。”
可是朱强举办了婚礼后,就没过上一天舒心日子。朱强亲口说出了其中的缘由:“新娘尹丽坚持不跟我过性生活。”
一周后,朱强提出来要去领结婚证,又遭到了拒绝,这次尹丽明确表示:“我看不上你。”朱强感到非常纳闷:“你既然看不上,为啥还要跟我结婚呢?”
尹丽似乎也有一肚子苦水:“是我父亲逼我的。你去跟他说要跟我分手吧。”
结婚11天后,尹丽就离开了朱家,回了娘家不肯再回来了。无论朱强如何上门劝说,尹丽就是不肯回来。朱强也觉得这是一场闹剧,就跟女方提出将5万元礼金退回来的事情。同样遭到了尹丽的拒绝。
朱强告诉记者,事后他跟父母去过尹丽家两次,她都躲在家里不肯出来。她的家人跟她站在一条线上,坚决不退还礼金。
记者联系到了尹丽,尹丽说:“我根本就看不上他,长得不好就算了,家里还欠债。”
对于礼金的事情,尹丽表示,这由她父母决定,钱也是他们拿着的,跟自己没有关系。“再说,我跟他谈了那么久,浪费了我的青春。结婚后,我在他们家待了近半个月,我的名誉也受到了损失,以后找婆家肯定受到影响啊,所以他还应该赔偿我名誉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。”
“我已向法院起诉了,可是开庭的时候,女方在收到传票的前提下,仍不出庭。这就显示他们是有预谋的骗子。”朱强告诉记者,他现在正在等待法院的宣判了。
记者咨询了江苏汇商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航律师。他告诉记者,法律规定: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夫妻,支付礼金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回礼金。像朱强的这种情况,因为没有领结婚证,可以向女方要回礼金。
来源:金陵晚报 作者:苏丽萍 戴思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