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所撰写假结婚案例评析文章收录于《福建律师》2024年第5期 近日,由上海锦天城(福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撰写的《为孩子异地高考与人“假结婚”,给的钱还能否要回?》一文被《福建律师》期刊2024年第5期(总第220期)收录。 期刊全文如下: 分类: 协议离婚, 家事资讯, 最新资讯, 本站动态, 离婚案例, 资质荣誉作者:福州离婚网2024年12月9日文章导航上一篇上一篇文章:福州离婚律师分享:夫妻双方分居期间,孩子监护权应归谁?下一篇下一篇文章:福州律师评析:夫妻“假离婚”,为啥不被法院认可?相关内容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结婚六年合计取用工资存款四十万,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?2026年9月11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离婚时没分割公积金,事后还能再要吗?——法院:结婚十五年应明知,不支持2026年9月9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离婚后给孩子报补习班,法院为啥不支持分摊费用?2026年9月7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司法导向明晰——恋爱婚姻财产保护趋严,这年头“捞女”难做了!2026年9月4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养娃,但受伤导致收入减少,子女还能向女方主张抚养费吗?2026年9月2日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:男子离婚时要求女方补偿多年来抚养继子的费用,法院:婚姻存续期间,抚养未成年继子女是继父母的法定义务,无权在离婚时要求补偿2026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