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所撰写假结婚案例评析文章收录于《福建律师》2024年第5期 近日,由上海锦天城(福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撰写的《为孩子异地高考与人“假结婚”,给的钱还能否要回?》一文被《福建律师》期刊2024年第5期(总第220期)收录。 期刊全文如下: 分类: 协议离婚, 家事资讯, 最新资讯, 本站动态, 离婚案例, 资质荣誉作者:福州离婚网2024年12月9日文章导航上一篇上一篇文章:福州离婚律师分享:夫妻双方分居期间,孩子监护权应归谁?下一篇下一篇文章:福州律师评析:夫妻“假离婚”,为啥不被法院认可?相关内容福州律师评析: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,离婚协议约定归属该方,还需要另行过户吗?最高院:不需要!协议生效即发生物权变动,无需后续登记2025年9月17日福州律师评析:离婚后有探望权的一方不来看孩子,直接抚养方能申请强制执行吗?2025年9月12日福州律师评析:离婚夫妻互相放弃探望权与抚养费,事后反悔又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,能得到支持吗?2025年9月10日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:法答网精选答问(第二十七批)—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2025年8月28日福州律师评析:男方为结婚送房给女方,离婚时能要回来吗?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!2025年8月18日福州律师评析:离婚协议约定根据金价按月支付房屋补偿款,金价暴涨后拒绝按约履行,法院如何处理?2025年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