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女士因不满老公李某
和陌生女子的暧昧行为而上前质问,却遭到了李某的一顿暴打。气愤的孙女士向派出所报了案。根据近日中宣部、公安部、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成都市温江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。
11日,李某被送往温江行政拘留所,他也成为《意见》实施后,成都温江因实施家庭暴力而被处罚的第一人。
被打妻子报案 施暴老公拘4天
昨日,记者在温江公平派出所见到了孙女士。孙女士面容憔悴,右手肘处仍有些许的血痕。孙女士说,自从老公前几年辞职过后,就开始变得冷漠和陌生。近几年,老公对自己的殴打更是变本加厉,“大都是因为一些琐事而吵架,每次吵架我都要遭打,有一次,他竟然拿起家里的竹椅子狠狠砸在我的身上。”孙女士一直忍受着老公的施暴,“我也向法院要求过,想和他离婚,但我考虑到娃娃,最终还是撤销了起诉。”
2008年9月8日的晚上,孙女士终于忍无可忍。“那天我在社区的广场上,竟然看见他和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手挽手地走在一起。”然而,面对妻子的质问,李某却再一次举起了拳头。“他当时一把抓住我的头发,把我摔翻在地,朝我的身上猛打。后来我跑回上班的超市,他又冲进超市,把我从里面拖出来打了一顿。”
面对频频施暴的老公,孙女士感到绝望至极,在周围群众的陪同下,她到公平派出所报了案。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十分重视,结合孙女士的情况和近日出台的《意见》,温江公安分局作出决定,对李某行政拘留4天。
直呼“没想到”丈夫这次受教训
“没想到,我真的没想到。”在温江行政拘留所,李某十分后悔地告诉记者,他以前也经常和妻子吵架,有时也会动手,但没想到这次会被拘留。
“以前我打了她,她跑去报警,警察来了最多调解一下,做个笔录,或是让我们自己去找法院,而这次却把我拘留了,也算是给了我个教训。”李某说,他当时的确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并表示出来以后,一定和妻子好好生活。
主动介入家庭暴力 民警有了执法依据
据办理此案的民警高立松警官介绍,因为以前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规定较为笼统,只规定虐待家庭成员的、家庭成员要求处理的,可以处以5日以下的拘留;或者是家庭成员自己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。因此,“以前对于类似的家庭暴力案件,在接警后通常是采取到现场备案,对当事人进行劝告、调解等应对措施,主要以劝导为主。”温江分局公平派出所的杨建发教导员说,“由于婚姻关系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,使得民警干预家庭暴力案件时处境尴尬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则使家庭暴力纳入了110的出警范围。”
《意见》出台后,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意见》的相关规定,对于家庭暴力,警方可以主动介入,根据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罚,对于致人重伤构成刑事犯罪的,按刑法进行处罚。“找到了执法依据,我们警方的职责更加明确了,对于及时制止家庭暴力有很大帮助。” (温公宣 张实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