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网消息(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江霞 实习生 李国凤) 江夏一对夫妻打离婚官司,竟然都不要亲生女儿,而对婚前的聘礼却争论不休。昨悉,江夏区法院判决,亲生女儿跟男方生活,而男方婚前送给女方的聘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。
张某今年33岁,6年前与许某结婚,两人的婚生女今
年也有5岁了。不过,两人婚后经常争吵,感情逐渐淡薄,遂分居。张某由此起诉离婚。他提出女儿跟许某过,自己出抚养费。但许某对此表示反对,她声称自己无力抚养女儿。两人不要女儿,却对婚前的聘礼争论不休。张某提出,婚前为许某购买的三金,送给许某黄金手镯及彩礼1万元,都是个人财产,希望许某返还。许某表示,这些钱物都是张某自愿赠与的。
江夏法院审理后认为,两人感情已经破裂,准予离婚,女儿归张某抚养,聘礼不予返还。
(来源:武汉晚报 记者:万勤 通讯员:江霞 实习生:李国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