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新闻网讯 25日是中秋节,我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都迎来了结婚登记的高潮。大部分新人称,中秋节来登记,就是图个“花好月圆”。同是团圆日,前来离婚的夫妻,却正是因为不想同过这个团圆夜,才赶着办离婚。
带着中秋节礼物登记结婚
25日一大早,仓山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的新人就络绎不绝。上午10时30分左右,一对年轻人提着大包小包走了进来。
来到登记窗口,小伙子放下手中的东西,说:“我先去复印,你来排队!”看着前面排着好几个人,小伙子催促要抓紧时间。
女孩则不紧不慢地说:“没事,不用着急,我爸做饭慢。”
“你们这大包小包的,是要去走亲戚?”记者打趣。
“算是吧,一会登记了,她就算回娘家了。”小伙子幽默的回答,让女孩既害羞又开心。
原来,小伙子拿的都是孝敬岳父岳母的中秋礼物。铁观音、月饼,还有给丈母娘买的真皮手袋。
“她爸喜欢喝茶,她妈挺赶时髦的。”这名姓黄的小伙子指着礼物介绍,“这不,怕去迟了印象不好。”
小黄说,趁着过节来登记,中午去岳父岳母家吃饭,晚上就可以和他的父母团圆了。
离婚只因不想同过团圆夜
25日上午,与众多喜气洋洋的登记结婚的新人不同,一对神色凝重的男女分外显眼,他们正在办离婚手续。
对于财产分配和孩子的抚养问题,两人早就协商好了。由于人太多,工作人员一时忙不过来。
“能不能稍微快点?我还得去接孩子。”男的看看手表,有些着急。
“马上就好。今天过节,怎么还过来办这个?”工作人员问。
“就因为过节,团圆夜不好团圆啊。”男的摇摇头说。他说,与其一直拖着,团圆夜也不能团圆,不如办了手续心里舒坦。
(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