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提出离婚,妻子不满他有婚外情,要求他一年内支付200万元子女抚养费,否则休想离婚。
17日下午,鼓楼区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40多岁的夫妇。他们还没走进大厅,记者就听见二人的争吵声。
丈夫拉着妻子径直来到10号窗口,生气地说:“今天这婚,你离也得离,不离也得离!”
妻子不甘示弱:“我早就跟你说过了,你不要孩子,拿200万元抚养费来,我马上跟你离!”
二人的争吵愈演愈烈,大厅保安人员赶紧上前劝阻。
男的叫吴某,女的叫张某。十几年前,二人相知相恋,走进婚姻的殿堂,生育了一儿一女。如今,他们的儿子10岁,女儿5岁。
有儿有女,再加上丈夫这些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,这家人过得幸福美满。但是,半年前,丈夫的应酬越来越多,有时整夜不归。妻子不满丈夫的行为,三天两头地吵架,近期还闹起了分居。
两人吵得不可开交,挡住了别人办证。工作人员立即劝说:“你们先到等候区,商量好了再办,好吗?”
吴某很激动:“这女人,平时就爱管着我,上哪儿都得向她汇报。我晚上稍微迟些回家,电话就会被打爆。最近,她到了更年期,情绪更是反常,我实在是受不了了。”说完,他无奈地摇摇头。
妻子一听火冒三丈:“你为什么不说实话呢?你每天半夜三更才回来,难道不是上那个女人家去了吗?我在家又要做饭,又要洗衣服,还得接送孩子,你倒好,成天跑出去跟她鬼混!”
女的发现他们的争吵,引起不少人围观,立即压低了嗓音:“以前,你和那个女人的事,我不想追究了。你不要孩子可以,我要。另外,你必须在今年之内支付200万元抚养费,否则你休想离婚!”
“好,200万就200万!孩子归你。”男的回答得十分干脆。
二人当即写下离婚协议书,办理了离婚手续。
(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