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心孩子受到后娘另眼相待,李先生要求新任妻子签下不孕保证。
李先先家住汉阳二桥街鼓楼社区,一年前与妻子离婚,两岁的儿子判给了他。去年6月,他与外来打工女张兰结婚,两人感情一直很好。此前,考虑到儿子将来的培养和照顾,他希望张兰婚后能放弃生育,热恋之中的张兰接受了这一要求,签下了书面保证。
随着时间推移,张兰越来越希望有自己的孩子。于是,她瞒着丈夫取消了避孕措施,并于去年10月怀孕。此后,她多次向丈夫表达想要孩子的想法,都被丈夫拒绝,并拿出当初的保证书,说违背了就和她离婚。
怀孕后,张兰躲回娘家养胎。肚子一天天长大,张兰知道再也瞒不住了,决定向丈夫摊牌。昨日,张兰咨询了汉阳区建桥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,双方签定的保证书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,是无效的,她的合法生育权是不可剥夺的。
作者:周锐、朱元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