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新闻在线网2月5日消息(作者 吴杨):35岁的刘玫是兵团农一师十团某学校的一名老师,丈夫陈大宝(化名)承包了几百亩地,雇人看管,每年收入过万。他们有个8岁的儿子,学习成绩很不错。在外人眼里,这是一个幸福、和睦的家庭。
但是陈大宝生性多疑,容不得自己妻子与其他的男性接触。一旦发现刘玫与同事朋友一起说笑,回家后他都要严加盘问,甚至动辄拳脚相加。刘玫为了孩子,面对丈夫一次次粗暴的行为,她只有选择默默忍受,从未对别人诉说。
2006年十一期间,丈夫酒后再次动粗,刘玫的左胳膊被打折了。当躺在病床上,丈夫施暴的可怕场面再次在脑海中浮现时,刘玫才意识到:自己与丈夫已经根本不可能再继续生活下去了。
伤势好后,刘玫第一件事就是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诉状,要求和丈夫陈大宝离婚。然而在法庭上,陈大宝却矢口否认自己曾打过妻子,并认为他们夫妻双方感情很好,自己仅仅只是脾气有些暴躁,以后可以改正,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。
开庭前刘玫私下认为尚未长好的伤疤就是最有力的证据,法官一定会判决他们离婚。然而,法庭依法驳回了她的请求,不准予离婚。
原来,刘玫害怕“家丑外扬”后,自己会非常“没面子”,所以,在被丈夫打折左胳膊来到医院就诊时,要求医院在住院证上注明系“摔伤”。而后,刘玫又将住院证作为丈夫殴打自己的证据提交给了法庭。
遗憾的是,丈夫的一再否认,加之住院证上“摔伤”的备注,同时也没有知情人出庭作证,使得法院无法认定刘玫的伤是“家庭暴力”所致。经过调解,刘玫执意要与丈夫离婚,法院只有依据法律规定,判决“不准离婚”。
负责承办此案的法官解释:打老婆是典型的家庭暴力,它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,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离婚,还可一并提出损害赔偿,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。其实,“打官司就是打证据”,只有提供了充分、有力的证据,自己的主张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。
但具有像刘玫这样心理的人不在少数,为了“面子”,面对家庭暴力时,她们宁可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,也不要别人知道。事实上,这样做的后果,等于是拒绝了你所需要的帮助。明智的做法是请求邻居或单位的帮助,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制止,并作询问笔录,以获得书面的处理结果。同时,受到伤害后应及时去医院治疗,做伤情鉴定,保存诊断证明、住院证、医药费发票等票证。这些书证,是证明你遭受过暴力行为、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要求赔偿的有力证据。
来源: 新疆新闻在线网 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:吴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