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家事律师原创: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构成重大过错,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
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《婚姻法》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且仅有四种情形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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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:男方将自己婚前个人所有房产以公证形式赠与女方,过户手续尚未办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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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股份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在…
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,于2008年经政府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二子。2022年某天,被告在外出…